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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说法|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,关键监控却遭人删除... ...

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-09-03

来源|CCTV今日说法(微信号:cctvjrsf)


 

我总共有八九十亩蟹塘

都是我跟我老婆做

现在她走了

我们就没有办法做了



车祸背后 疑点重重

2018年9月21日,一对夫妇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,准备到集市上卖螃蟹。正当他们由南往北行驶到一个狭小的路口时,有一辆轿车突然从西向东驶来,三轮车被撞翻在地,三轮车的驾驶员被撞飞了出去。


 

轿车上走下来一男一女:从轿车驾驶席下来的是王某,从副驾驶席下来的是王某的前夫。考虑到三轮车驾驶员伤情较重,王某驾车将她送到了医院。只可惜,三轮车驾驶员因抢救无效不幸去世。

 

肇事司机王某对于自己的疏忽并没有辩解,她表示:轿车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,该怎么赔就怎么赔。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看起来似乎很明确了,肇事者和遇难者家属也没有什么争议。然而在后续事故的处理过程中,民警却有了一些异样的感觉。在与肇事司机王某的交谈中,民警感觉王某作为一名女性,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后,仍然表现得十分平静,十分出人意料。



而与王某的冷静形成对比的是:当民警询问她事故发生经过时,她却又说不清楚。按理说作为司机,在车祸发生瞬间应该会注意到相撞车辆的相关情况,可王某却对此含糊其辞。警方怀疑,事故发生时或许不是王某开的车。

肇事车辆究竟是谁开的?

民警询问了目击事故的周围村民,村民都反映说,的确是王某从驾驶室位置开门出来的。经过调查,肇事车上除了王某及其前夫,其实还有一个人,她是王某的亲戚。王某的亲戚也告诉民警,事发时就是王某开的车。


为了更清晰地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,民警开始寻找现场附近的监控探头。现场南侧是一个蟹塘,蟹塘主人为了防盗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,拍摄范围正好能覆盖到事故发生的路口。于是民警请蟹塘主人配合查看一下监控录像,不料民警很快就失望了。


 

民警沿着轿车行驶的方向继续寻找其他监控探头,结果在距离现场1公里的另一家蟹塘找到了。民警参照事故发生的时间调取了监控视频,找到了肇事的那辆轿车。监控显示:当时副驾驶的车窗玻璃是降下来的。王某坐在副驾驶位,而开车的是王某的前夫。

 

对于这一发现,民警把王某及其前夫都叫了过来,分别了解情况:王某仍然坚持是自己开的车;而王某的前夫改变了之前的说法,他说他们两人在距离现场200米的地方换了位置,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,快到镇区了,怕被别人看见。

 

为了证实王某前夫的这一说法,民警认为正对着事故现场的那个监控探头十分关键,于是民警来到了一家相关的技术公司。工作人员经过检查监控探头,发现事发当天的监控其实是人为删除的,并非发生故障。

 

技术人员恢复了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。遗憾的是,由于路口附近有植物遮挡,看不清楚到底是谁开的车。但通过这段修复了的监控视频,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背后还跟了一辆红色轿车。民警询问了红色轿车的车主,他也说从驾驶室位置下来的是王某。但是他说,自己一直以时速50公里的速度正常行驶,并没有看到中途有人停车换座位。

 

为了验证这一说法,民警进行了模拟试验。由一男一女两名民警开着车模拟肇事车,另外一位民警在距离其50米的位置驾驶另一辆车。经过试验,民警发现,如果肇事车辆中途停下来换座位,那么后面的红色轿车一定看得到。


因此民警认为王某和她的前夫很可能说了谎,他们应该没有靠边停车换座位。而如果是这样的话,也就意味着肇事时开车的很可能并不是人们看到的王某,而是她的前夫。




5名涉案嫌疑人落网


经过调查,原来,王某前夫大约在半年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了缓刑,驾驶证被吊销了。民警觉得王某顶替前夫很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。于是民警立即将他传唤到了事故中队。王某的前夫最终交代:开车肇事的人其实是他。事故发生后,他和妻子王某没有下车,就在车内换了位置。

 


王某交代,两人在调换座位后随即下了车,王某驾驶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。而坐在肇事车后座的那位亲戚,出于情面,也向警方说了假话。

 

随着王某及其前夫的交代,另外一个疑问也解开了。原来,事故现场附近蟹塘的监控视频是王某前夫找人删除的。他托了两名朋友,一个朋友装作买螃蟹,支开了蟹塘主人;而另一位懂监控技术的朋友则悄悄潜入蟹塘主人屋里,顺利地删除了事故发生当天的监控。这起交通肇事顶包案终于真相大白。


其实事故发生只是一瞬间的事,带给遇难者家属的却是无尽的悲痛。遇难者是家里的顶梁柱,在他们的家乡,养螃蟹的很多,他们也是其中一户。当时遇难者夫妇就是拉着螃蟹准备到集市上去卖的,却没想到会遭遇这场不幸的车祸。



在这起交通肇事顶包案中,共有5名涉案嫌疑人受到了处理。其中真正的肇事司机,也就是王某的前夫,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。王某以及乘车的那名亲戚因涉嫌窝藏、包庇罪,被刑事拘留。帮忙删除监控的两位朋友因涉嫌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罪,被刑事拘留。最终涉案的几个人都后悔不已。或许站在个人的角度,每个人的做法都是有理由的,但是法不容情,一旦触犯法律法规,便要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

 

若要人不知,

除非己莫为。


实习编辑 | 曾宇昕

维护 | 宋小军

主编 | 王秀敏


案件来源 |《今日说法》节目《被删除的监控》

记者 | 陈兵 张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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